發(fā)布時間:2023年06月08日 來源:中國化學會
各學科/專業(yè)委員會、女化學工作者委員會、青年化學工作者委員會、單位會員:
根據(jù)《中國科協(xié)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23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科協(xié)辦函組字〔2023〕53號)精神,中國化學會現(xiàn)啟動向中國科協(xié)推選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以下簡稱“兩院”)院士候選人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原則和工作目標
嚴格執(zhí)行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的標準和條件;堅持學術導向,避免非學術因素干預;堅持客觀公正,確保工作程序公開、公正、透明,結(jié)果公平;堅持專家主導,依托同行認可價值體系和評議機制,嚴格遵循科學規(guī)范。
二、推選條件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候選人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學風正派,在科學技術領域取得了系統(tǒng)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重要成就,并為中國科學技術事業(yè)或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的中國公民,可被推薦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
(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候選人應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chuàng)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正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三)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xù)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五)因品德失范、嚴重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nèi)、或發(fā)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不得作為院士候選人。
(六)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企業(yè)負責人任職期間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企業(yè)首席科學家、總工程師等技術負責人及所屬研究機構(gòu)負責人可視情況適當放寬。
(七)可推薦(提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省的中國籍學者、專家,具體參照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三、推選流程
(一)遴選
遴選是指由學會委托分支機構(gòu)、單位會員在本專業(yè)領域、單位范圍內(nèi)遴選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并報送至中國化學會。
1. 遴選單位
(1)分支機構(gòu):具有遴選資格的分支機構(gòu)包括中國化學會所屬的學科/專業(yè)委員會、女化學工作者委員會和青年化學工作者委員會。每委員會遴選名額不超過2名,所遴選候選人須為本學科、專業(yè)或人才領域內(nèi)具備院士候選人推選條件的專家、學者。
(2)單位會員:具有遴選資格的會員單位包括中國化學會理事單位和團體會員單位。每單位名額不超過2名,所遴選候選人須為在本單位工作的具備院士候選人推選條件的科研人員。
2. 遴選辦法
(1)遴選單位須通過民主原則遴選出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并填寫《中國化學會遴選院士候選人推薦名單》(以下簡稱《推薦名單》)。遴選單位須通過在學會報備相關負責人郵箱發(fā)出方可生效。分支機構(gòu)負責人包括各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單位會員負責人是指已在學會報備的指定負責人。《推薦名單》僅提交電子版即可,無需另送紙版。
(2)中國化學會根據(jù)各遴選單位報送的《推薦名單》,分配“推薦碼”。遴選單位組織候選人憑“推薦碼”通過“中國科協(xié)智慧評審系統(tǒng)”(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線填報個人申請材料。
(二)推選
推選是指中國化學會組織成立推選專家委員會,并由專家委員會以會評形式,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被推選人。參加投票的專家應超過推選專家委員會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獲得贊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且不少于推選專家委員會人數(shù)二分之一,方可形成推選結(jié)果。
中國化學會按照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相關要求組織完整材料,對被推選人的主要成就及科學道德等方面情況有確切的了解,并由材料審核小組對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
推選結(jié)果經(jīng)學會理事長辦公會議(允許采用通訊方式)審定后,方由中國化學會向中國科協(xié)報送。
四、保密要求
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五、推選材料報送要求
各遴選單位須在2023年6月20日前通過負責人郵箱發(fā)送《推薦名單》至郵箱:yuehe@iccas.ac.cn。學會將于收悉《推薦名單》后2個工作日分配“推薦碼”。遴選單位組織候選人通過“推薦碼”在“中國科協(xié)智慧評審系統(tǒng)”(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線填報材料。各遴選單位推薦的院士候選人于6月30日前完成評審系統(tǒng)中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岳鶴、鄧春梅
電話:010-82449177-885、882
郵箱:yuehe@iccas.ac.cn、cmdeng@iccas.ac.cn
中國化學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