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21年度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候選人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年09月24日 來源:中國化學會

各學科/專業(yè)委員會、女化學工作者委員會、青年化學工作者委員會、常務理事:

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以下簡稱榮譽會士,英文為Honorary Fellow)是中國化學會設立的榮譽稱號,旨在表彰對中國化學和中國化學會與外國學會間交流做出貢獻的國外友好人士、國外卓越的學者、專家。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每年推薦、評選一次,至2020年底,已有60名國際科學家被授予榮譽會士稱號。

根據(jù)《中國化學會關于授予國外有關人士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條例》(附件1),中國化學會現(xiàn)啟動2021年度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候選人推薦工作。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在國際化學領域具有影響力和號召力,在化學某一特定學科領域做出重要貢獻,對推動中國化學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國化學會與外國學會間交流做出貢獻,具有外國國籍的友好人士、學者、專家;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不在推薦范圍。

二、推薦流程

(一)分支機構

1. 每分支機構推薦名額不超過1名,所推薦候選人須為本學科、專業(yè)或人才領域內的專家、學者;

2. 分支機構收到本通知后,須在分支機構委員層面上征集并民主遴選產(chǎn)生擬推薦候選人;

3. 如實填寫《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候選人提名書》(以下簡稱《提名書》),并由主任或秘書(長)發(fā)送至學會秘書處。

4. 為簡化流程,《提名書》僅提交電子版即可,無需另送紙版。

(二)常務理事

1. 每位常務理事推薦名額不超過1名;

2. 常務理事擬推薦候選人,須如實填寫《提名書》,并將電子版發(fā)送至學會秘書處。

3. 候選人可由多名中國化學會常務理事聯(lián)名推薦,不限名額。

4. 為簡化流程,《提名書》僅提交電子版即可,無需另送紙版。

三、時間節(jié)點與推薦要求

各推薦單位須在2021年10月31日前通過負責人或常務理事郵箱發(fā)送《提名書》至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推選材料接收郵箱: hanlidong@iccas.ac.cn 。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韓立冬

電   話:010-82449177-883

郵   箱:hanlidong@iccas.ac.cn

 

 

附件:1.《中國化學會關于授予國外有關人士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條例》

          2.《中國化學會榮譽會士候選人提名書》

 

 

中國化學會           

2021年9月24日